【西安新旅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竭誠為您提供以下服務:陜西省內旅游、國內旅游以及國際接待旅游產品;定制紅色旅游、研學旅游;鄉村振興農業考察旅游、企事業單位團建游;提供自助旅游、團隊旅游線路策劃設定;提供酒店預訂、旅游包車、導游委派等;代定機票、火車票、大巴、輪船等各種交通票務;承辦各種會議、展覽、專業團體考察、學術交流、商務活動等。我們將隨時歡迎您的光臨指導。
◎文旅部:這些行為涉嫌違法!
近日,國家文旅部發布《旅游市場強制消費問題典型案例(第一批)》,聚焦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深入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有效維護旅游市場秩序。
案例一:強迫游客購買自費項目套票案
2023年12月,導游高某受黑龍江游天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高某向游客推銷亞布力至雪鄉沿線每人1680元的自費項目套票,并稱如不購買自費項目,就必須從該旅游團離開。團隊中的2名游客因拒絕購買自費項目,被高某多次要求離團,后被迫下車離團。
高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的規定。2024年10月,黑龍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024年12月,黑龍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對高某作出吊銷導游證的行政處罰。牡丹江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對委派高某的黑龍江游天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脅迫游客購物案
2024年2月,導游尼某某受云南舒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尼某某以“不購物就強制簽署解約協議”等不當言語,脅迫游客購物。
尼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1月,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對尼某某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尼某某的云南舒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強迫游客參加自費項目案
2024年5月,導游趙某某受北京萬客國際旅游有限公司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趙某某要求游客購買價格為390元的自費項目,因游客不配合,趙某某將游客滯留在停車場,表示必須購買自費項目才能繼續行程。
趙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的規定。2024年8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對趙某某作出罰款15000元、吊銷導游證的行政處罰;對委派趙某某的北京萬客國際旅游有限公司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虛構“政府補貼”誘騙游客購物案
2024年7月,桂林美好國際旅游有限公司以零團費承接“桂林四天三晚游”旅游團隊。行程中,該旅行社委派的導游黃某以虛構的“政府補貼”為噱頭誘騙游客購物,并獲取不正當利益。
桂林美好國際旅游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0月,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某某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某、黃某分別作出罰款20000元和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脅迫游客參加自費項目案
2024年7月,大連中貿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組織游客參加“四天三晚大連游”。行程中,該旅行社委派的導游周某以“不參加自費項目的游客要在景區外等其他游客游覽完才能進行下個行程”“不參加自費項目別的景點你也玩不了”等不當言語,脅迫游客參加自費項目并獲取不正當利益。
大連中貿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1月,大連市文化和旅游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3日、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周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000元、暫扣導游證7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以虛假言論欺騙游客參加自費項目案
2024年7月,導游吳某某受秦皇島浩鑫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吳某某以“越野車出發地與返回地不在同一個位置,如果不坐越野車走到集合地需要一天時間”等不實言論,欺騙游客購買自費項目。
吳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0月,秦皇島市旅游和文化廣電局對吳某某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吳某某的秦皇島浩鑫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虛構“以購代捐”項目欺騙游客購物案
2024年7月,導游劉某某受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佳靈分社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劉某某以“旅游線路中的峨眉山南紅展覽館是一個政府指定的以購代捐的購物店,以購代捐的對象是大涼山、小涼山的學生”等不實言論,欺騙游客購物。
劉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0月,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對劉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劉某某的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佳靈分社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虛構“扶貧”項目誘騙游客購物案
2024年7月,導游李某某受恩施游千里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李某某以該旅游線路“帶扶貧性質”“一個游客可以帶動20個崗位”等不實言論,誘騙游客購物。
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和第(五)項的規定。2024年8月,宣恩縣文化和旅游局對李某某作出罰款3000元、暫扣導游證7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虛構“政府合作”項目欺騙游客購物案
2024年8月,導游戴某某受華夏四季(北京)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戴某某以“這個購物店是北京市政府聯合旅游局一起搞的一個平臺”等不實言論,欺騙游客購物。
戴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2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對戴某某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戴某某的華夏四季(北京)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脅迫游客購物案
2024年8月,導游羅某受貴州筑游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羅某以“誰擋了我的財路,我做鬼也不放過他”等不當言語,脅迫游客購物。
羅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1月,安順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對羅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經查,委派羅某的貴州筑游旅行社有限公司同時存在未與旅游者協商一致指定具體購物場所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安順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對其合并作出罰款30000元、責令停業整頓15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一:脅迫游客購物案
2024年8月,導游田某受北京星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田某以“若我拿著話筒你們不愿意正眼直視我,此次云南之行尷尬的會是你,大庭廣眾之下出丑的一定會是你”等不當言語,脅迫游客購物。
田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0月,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對田某作出吊銷導游證的行政處罰。經查,委派田某的北京星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同時存在未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對其合并作出罰款30000元、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二:虛構“政府合作”項目誘騙游客購物案
2024年8月,貴州貴享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于接待與服務成本的費用組織游客參加“五天四晚貴州游”。行程中,該旅行社以“購物店是與政府合作開設的”等不實言論,誘騙游客購物并獲取不正當利益。
貴州貴享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1月,安順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王某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李某作出罰款5000元、暫扣導游證7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三:以零團費承接旅游團隊案
2024年9月,江西遠風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零團費承接“南昌二日游”旅游團隊。行程中,該旅行社安排游客進入行程單之外的購物店購物,并收取購物店給予的回扣。
江西遠風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2月,上饒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15日、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占某某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四:以低于成本的團費承接旅游團隊案
2024年10月,廈門千驥旅行社以低于接待與服務成本的費用承接“三明、漳州、廈門、泉州雙飛六日游”旅游團隊。行程中,該旅行社安排游客進入3家購物店購物,并收取購物店給予的回扣。
廈門千驥旅行社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12月,廈門市文化和旅游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15日、罰款8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某作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張某某作出罰款4000元、暫扣導游證20日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五:虛構“政府方針”欺騙游客購物案
2024年10月,張家界悅動假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游客參加“張家界一山一天二日游”。行程中,導游朱某某以“張家界政府希望游客把少交的團費用來買當地的特產,引進來帶出去是張家界市政府最大的旅游方針”等不實言論,欺騙游客購物消費。
朱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2月,張家界市永定區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對朱某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朱某某的張家界悅動假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六:脅迫游客購物案
2024年10月,導游聞某某受云南銀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為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行程中,聞某某以“人手一件貨!不要給我各種原因”等言語,脅迫游客購物。聞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2024年12月,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對聞某某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委派聞某某的云南銀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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